夜世行给毛毛买了很多背包,可以让毛毛露出头脚来。
颜色五颜六色,款式也千奇百怪,不过颜色最多的是黄色、蓝色和粉色。
我选了蓝色的,看起来不那么奇形怪状的背包。
将毛毛放了进去。
“乖宝,全世界就你最听话。”我爱怜地摸了摸毛毛的头,它温顺到连叫都不叫。
步行只五分钟的路程,让阿东送和打车都不如走路。
我凌晨就和夜世行说了,今天我要和肖离去玩,不想人跟着。别人要害我,防不胜防的,多一个人少一个人都差不多。
夜世行迷迷糊糊,含糊地点了点头。
管他的,反正我已经和领导报备了。我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。
是的,我凌晨三点把夜世行摇醒,就为了和他说我的想法。
那凌晨三点的闹钟还是我定的呢。
我今日扎了一个高马尾,穿着深蓝色牛仔外套,黑色紧身裤和白色的运动鞋。
戴着墨镜,口罩,棒球帽,谁也不爱。
今天,我要做未婚的少女。
经过小巷的时候,看到了令人义愤填膺的事,一群人高马大的男孩竟然推搡着一个矮小的男孩。把男孩推到墙上,一个、二个双手抱胸,看着他。
以多欺少、以大欺小、恃强凌弱,这能忍吗?
小巷并不是必经之路,但是不走小巷我就得绕路。
现在七点半,都穿着校服,不去上学,来这欺负人,士可忍孰不可忍!
可是,我好像,比那个被欺负的男孩还矮。
也许,那群人高马大的男孩,不用群殴我,随便出来一个,我就可以被打的满地找牙。
文明社会,还是言语解决吧,
“你们......”我吞了口口水,抱紧毛毛,继续道, “不去上学,在这干嘛呢?”环顾四周,左右无人。正常的学生,早就去上学了。怎么可能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闲逛。
而且,才开学十天,有什么深仇大恨。
还穿的一中高一的校服,真的是不怕被校长开除啊。
虽然,一中的的确确有恃强凌弱的风气,不过都是言语,谁会动手动脚啊。
大家都是文明人。
有个男生看了眼我,他的眼神凶狠,像要打死我一样。
“不打女人,滚。”他道。
我???
不打女人,那我可有说法了。
我露出一个笑脸,凑上去道: “同学间,能有啥矛盾。说开了,就是了。大家还可以和好如初,都是朋友嘛。”
那个男生,一看就是为首的主谋,大恶霸。
他道: “你知道发生了啥吗?就在这指点江山。”
“能有啥事,说开了就好。”中学生能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,我反正想不出来。
那个被欺负的,矮小的男生道: “你走吧,是我的错。”
“你们太可恶了吧!人家都认错了!还耿耿于怀、斤斤计较。”无论如何,以大欺小就是不对。我有责任有义务,保护祖国的花朵。
“姐,你走吧,这事和你没关系。”另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道。
一个人说不打女人,我有了勇气,两个人都这样说,我勇气直接满溢。
反正有钱,我从装毛毛的包里,拿出一叠百元钞票。
“姐有钱,不要欺负同学。”我把钱递给了那个喊我姐的男生。
“我是乞丐吗?”那个为首的人高马大的男生,吊儿郎当披着校服, “多管闲事。”
他一打我的手,钱四处飘零。
哦,我忘记了,读一中的,谁家里没钱啊。怎么可能在意这点钱。
可是,我除了钱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啊。
要是我手上有一根棍子,我也不敢打,说不定我的棍子会被抢走。
我蹲下来把钱捡起来,揣进装毛毛的包里。
恶向胆边生,伸出双臂,挡在比我高一点的男生面前。
老鹰捉小鸡的姿势。
“你们不许欺负他!”
正在我豪言壮志的时候。
夜芥子和单阳一前一后地走了过来。
我???
“单阳,你也来欺负人?”这小巷是一条小道,除了上学的学生,捡垃圾的环卫工,没有人会走这一条路的。
单阳面色阴沉,走到我面前道: “你是谁的姐?”
夜芥子笑道: “大家都是室友,这人......”他指了指那个被人围着的男生, “大半晚上乱亲、乱摸人。你说,算是什么事。”
“你们都是被他亲、摸过的?”我挑眉道, “可是宿舍不是单独的吗?”我都一个人住,还是那么多年前。
现在生育率这么低,没理由缺宿舍啊。
“那是你们女生。我们可没有那个待遇。我们八人寝。”单阳比了一个八的数字。
我数了数,加上单阳和夜芥子,除了被欺负的那个,一共是七个人。
我???
这是什么事啊。世风日下啊。我一腔孤勇成了笑话。真丢人。
“你们准备怎么样?”就算这样,也不能以暴制暴吧。
“姐,你是去买豆花的吗?那你慢走,不用管我们。”单阳挥了挥手。
人高马大为首的男生,退在了一边,他站在了首位。
我???
单阳何年何月成了这样的人?
平日皮也就罢了,可断然不会干出这以恶制恶的混蛋事来。
“在学校有老师,有什么事可以和老师说。”怕这七个男生下手没轻没重,整出事来。作为在场唯一一个成年人,我是有责任提醒的。
“告诉老师?”单阳讽刺一笑道, “姐姐,我们不是小学生了。”
“嫂子,这是我们的事,你还是走吧。”夜芥子道。
看了那个男生一样,我的脚实在是迈不出去。
这年头,连男孩子都不安全。
其实,按夜世行的说法,他二十二年前,就已经不安全。
“他一个人怎么可能去亲你们七个,是不是有什么误会?”这也太匪夷所思。
单阳拉开我道: “单晚,你长我几岁,怎么不知道,别人不想说,就是不想让你知道。你非要掀开别人伤疤吗?”
我还要辩解什么,夜芥子走到那个男生面前,居高临下,扇了他一耳光。
其余的人围着,念念有词道: “九天,按一天一次,至少打九下。夜哥。”
我大概明白了。
夜芥子长得男生女相,和夜世行有得一拼。甚至因为年纪更小,皮肤更娇嫩,更显得美貌。
夜芥子在我婚礼上,男扮女装,是他自愿。可是他长得漂亮,不是他应该被非礼的理由。
“算了,怕他的血脏了我的手。”夜芥子打了一下,就不再打了。
单阳从书包里拿出矿泉水,给夜芥子洗手。
看来,夜芥子也是个洁癖。
单阳走上前,踹了那男生一脚道: “死基佬,自己去和老卞说转学。”
那男生看向夜芥子道: “远远看着你,就好了。”
“正常人的喜欢是,远远观者,从不打扰。你对我动手动脚,你好意思?”夜芥子洗干净手,又有一个男生给他递纸巾,他擦干手,把废纸装进了书包侧袋。
“同性恋真恶心。”那个不好好穿校服的男生道, “和你一个寝室都觉得毛骨悚然。”
“我喜欢同性,也不是是个人都喜欢的!”那矮一点的男生反驳道。
“我不想你看我。”夜芥子拿着矿泉水瓶,由上至下把那个男生的头如浇花给淋了一遍, “你这样的人,不如死了算了。”
鬼使神差,我想起了乐意。
乐意当时面临的就是这样的舆论吧,所以,当她喜欢上一个男生的时候。她应该觉得很快乐吧。
我竟然,觉得她的喜欢很轻易变了。
明明,变才是最好的。只是,移情别恋的对象不好罢了。
我突然不觉得乐意不好了。
“芥子,得饶人处且饶人。他做错了事,但也罪不至死。”
“嫂子,你是没有被变态骚扰过,不晓得多恶心。”夜芥子道, “我已经饶过他了,不然定让他声名狼藉,让他家倾家荡产。”
我......说不出话来。
这种事清,真的不好评判。
单阳道: “走啦,走啦,要上课了。”
一行人离开了,只留下那个头发湿漉漉的男生。
我拿出一小包纸,递给了男生道: “擦擦,去上课吧。”
男生接过纸巾,蹲了下去。
“来日方长,他如今眼里容不得沙子,谁能料到他长大之后,会不会变呢?”我安慰他道。
“这个世界上,情最珍贵。爱情、友情和亲情都是。
若是得不到爱情,友情也可以。”
“他叫你嫂子,你是异性恋。怎么可能懂我?”男生扬起头道。
“这样说来,这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可以真正懂另一个人了。即使如此,又何必强求被理解?
你喜欢他,他不喜欢你。多正常。”这世界上有的是两情相悦以外的事,也没见谁都要死要活啊。
“我倒是不知道你,这么喜欢多管闲事。”肖离穿着风衣,戴着眼睛,边说边朝我走来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还没有到八点啊。
“看到了单阳,他看到了我。便告诉我,你在这。”肖离道。
“哦。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。
肖离走到我身边,看着蹲在地下的男生道: “没有能力,就不要去喜欢人。
有能力,就算别人不喜欢你。强求也会捏到手心里。”
我刚要说你这种观念是不对的,肖离就扯着装毛毛的书包带把我拉走了。
正好,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如何安慰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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