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想不明白。”吴忧看着那些施工队的动作,却没有我想象中的欣喜若狂, “同样都是人,为什么我竭尽全力也束手无策的事情,一个小姑娘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好。”
这要我怎么回答他呢?他自己难道会不知道答案吗?这世上有些事情本来就是看破不说破的。
不过好在他也不是想要回答,只是在自说自话。不然我的沉默会很尴尬。
我不想尴尬。我现在不怕被人指指点点,不怕被人造谣,只是不想尴尬。
“夜世行,这儿没什么好玩的,没有花,植物都很少,有也是灰色、褐色的。不黄也不蓝。”我的潜台词是大少爷,快回北京吧!不要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,虚度光阴了。
偶尔的虚度光阴是浪漫的表现,可是因为感情误了工作就是大忌了。
“是挺没有意思的,可是有了你就有意思。”夜世行直言不讳道, “这儿的气候很冷很干,天也不蓝,触目所及皆是荒芜。要不是有你,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来到这里。”
“你什么意思?”什么叫因为我,就有了意思?我又不是蓝天白云,以及枝繁叶茂,或者温暖的天气。
“没有你的地方从来不是故园,有你的地方才能称作家乡。”夜世行含情脉脉道。
我???
我怎么听不懂,夜世行什么时候成了语文课代表,他说的话,我已经开始听不懂了。
什么故园,什么家乡啊。夜世行不是北京人吗?我也是北京人。我们两个本来就是老乡。只不过一个有钱,一个没有而已。
现在怎么成了甘肃是他的家乡了。好奇怪。
“你说人话。”我听不懂啊,求求了,别让我在这荒野里,丢脸。
“言语能表达的太局限了,我只能用比喻句告诉你。你是画龙点睛的睛。这里是很荒芜,苍凉,可是有你在,就轻盈、热络起来。”夜世行道。
“好啦好啦!”我总算明白了一点点夜世行的意思, “不要说这些甜言蜜语,你的行动已经证明了无数次你爱我。”
“我说时我很开心,我就想这样说。”夜世行道。
“什么癖好啊。”夜世行什么时候养成这样的癖好了。莫名其妙的。我可从来不信男人的甜言蜜语的。我是要看实际行动的。言语只是加分项。
可是,夜世行没得说,因为他是真的愿意把真金白银交出来的男人。唉,鸡蛋里挑骨头,找茬才能找出他的毛病吧。
“你爱说就说吧。”拒绝不了,那就接受吧。我就不信夜世行能天天说这些有的没的。就像,我已经很久没有天天送他花了。哈哈。
的确是我的问题,不过嘛,天天送真的不太现实。我们两个都没有天天在一起。不好送。
这种不经过大脑说出的话,总有一天会半途而废、无疾而终的。
“你也说。”夜世行道, “我也想听你说。”
我说?我能说什么啊。我连语文都及不了格,我还会说情话吗?我能作弊,偷偷搜一下情话大全吗?
夜世行目不转睛地看着我,看来是不行了。场外外援呢?周围没有别人了。我也不知道抽了什么疯,把夜世行叫到这离住所几百米远的山坡上。
可能是,想带他看看日落吧。这儿的星空很美,落日也很美。真的有一种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的波澜壮阔。那时看得入迷,忘了一切,等回过神的时候,太阳已经下班了。
就想让夜世行也看看。他也真的来了。
“你看过《小王子》吗?”我问夜世行。
“当然看过。”夜世行道。
“你记得狐狸关于麦田的话吗?”我循循善诱道。
“大概记得。一字不落,我是复述不出来的。”夜世行很有自知之明道。
“狐狸因为小王子金黄色的头发,从此看到金黄色的麦田,就会想到他。我不一样。夜世行,看到日落时,看到玫瑰时,看到神像时,我都会想起你。我们以前没有一起看过日落,也没有看过神像,顶多互相送过玫瑰。可是,为什么,我看到这些东西,也会想起你呢?”我很好奇,明明《小王子》里的狐狸说的金黄色的麦田啊。
为什么呢?为什么无关夜世行的事情,我也会想起他呢?
“我不会说情话,我看到这些想起你的时候,我很沉默,不想说话。”我继续道。
“晚晚。”夜世行道, “睹物思人,不过如此。”
“是这样吗?”睹物思人?以前高中语文学诗歌的时候好像学过。不过高考不怎么考爱情的情感,考最多的是忧国忧民,我不太记得睹物思人。
“嗯。”夜世行点点头道, “你没在家的时候,我看了肖离买的古诗词。这就是睹物思人。”
“哈哈哈。”我笑嘻嘻道, “那你会背诗吗?”
夜世行一开始可是说,那是别人说的东西,我为什么要记得的。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,夜世行竟然去看古诗词。
“不会。”夜世行道, “和我的工作无关,背它干嘛?”
“背古诗词可是陶冶情操的好方法。”不知道对不起,语文老师这样说。可是我没有背几首,也不觉得我没有情操。
那些背了大量古诗词的人,也不见得审美能力就很强。
不信你看,我们所处的环境,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丑东西。但凡那些人稍微有些审美能力,那些东西就不应该应运而生。
“情操是什么东西?”夜世行嗤之以鼻, “我只要有节操就好。”
“笨蛋。”我轻轻打了他一拳,后迅速转移话题道, “你看日落。”
“你悲伤吗?”夜世行道。
“我可不是小王子,我看日落,只是因为它好看。”我笑道。
很快,我有些难过起来。
“你说,小王子最后回家了吗?”这是我第一次看《小王子》的时候,就有的疑问。我有搜过解读,可是众说纷纭,我不知道谁对谁错。
“肯定回家了,玫瑰还在星球上等。他不可能不回去的。”夜世行道。夕阳下,他的脸格外美丽。
那一瞬间,他像极了我的神坻。我不是在造神,而是那么认为。我清楚地知道夜世行,因为我握住了他的手,我是真真切切触碰着他的。
“可是,他被蛇咬了一口。”蛇咬了一口,怎么可能还活着呢?难道是灵魂出窍吗?灵魂出窍的话,小王子还能给玫瑰浇水吗?
“被蛇咬了就死了吗?有些人没被蛇咬,就已经死了呢。”夜世行道, “他肯定是回去了!飞行员没有看到尸体。”
“可是尸体可能掉沙里了。”被沙淹没,也看不见尸体啊。
“那小王子就算死了,玫瑰也会早晚死,他们都死了,也算hE。”夜世行道。
我???
好像也是。不过为什么这么严肃的一个问题,夜世行可以引到这上面去,他的脑回路可真清奇。
“看日落吧。”我指了指爬下地平线的大太阳, “请以日落为主体,写一封情书给我。文体不限,诗歌除外。字数八百字。”
请原谅我的煞风景,我只是想尝一下当老师的瘾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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