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精灵:从被猎人联盟追杀开始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287章 行动依然在继续
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
  

坂木这边的问题,也算是尘埃落定。

虽然御龙渡和坂木的出现并不在原本的计划之中,但好在最终迎来了还算理想的结果。

而且,跟两位冠军级高手对战,自己也算是收获满满。

然而,正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

满金市那边却毫无征兆地出了变故。

一些之前躲藏起来,对局势变化后知后觉的火箭队死忠分子,看到突然出现的一群人,竟误以为这些人是来造反的。

不过嘛,从某种理论角度来讲,这些人的行动确实是来造反的。

这有些耐人寻味。

于是,这些死忠们迅速串联,紧急组织了一批人手奋起反击。

他们的反抗极具攻击性,不分敌我,见人就打。

一时间,冲突不断,给整个满金市分部造成了不小的麻烦。

局势瞬间变得混乱不堪。

幸好,亚伦事先有防备,特意留了三个天王级强者在那里坐镇。

在这三位强者强大实力的压制下,混乱的局面才没有进一步恶化,也算是勉强被控制住了。

在行动过程中,一树有着意外的发现。

他察觉到队伍里有张熟悉的脸。

经过不动声色的观察与排查,竟然揪出了一个联盟卧底。

这个人,一树在联盟的时候曾见过,当时就留下了印象,所以这次才得以辨认出来。

一树深知此事的严重性,他没有打草惊蛇。

而是极为谨慎地找了个借口,将这个卧底单独拎了出去。

随后把他关了起来,杜绝了他逃跑通风报信的任何可能。

毕竟,火箭队内部发生的这些事情,其他势力知道得越晚,对火箭队就越有利。

虽说一树严格意义上不算真正的火箭队成员,但既然亚伦已经发了话,他自然全力执行。

从半夜开始,各个队伍的捷报频传。

各方队伍进展顺利,在占领各个据点的行动中都势如破竹,几乎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。

比夏斯在关东那边的推进速度更是快得惊人,简直如有神助。

两个地区的队伍均是一路高歌猛进,以至于亚伦特意叫来的众多帮手,都没有派上用场。

不过,在这顺利的进程中,也有一些小插曲让亚伦有些在意。

在行动过程中,似乎有几股其他势力也参与其中。

他们的身影隐隐约约地出现在各方行动的边缘。

但亚伦想来想去,觉得大概率又是比夏斯在背后搞的鬼。

不过目前大局已定,这些小细节他也没太放在心上,毕竟火箭队的事情才是重中之重。

几天后,历经波折,火箭队这边的事情终于算是告一段落。

原本复杂混乱的局面,在各个高层开始参与进来后,逐渐稳定下来。

令人意外的是,在这段时间里,联盟和其他各方势力竟然都没有采取什么明显的行动。

联盟方的态度其实倒也可以理解。

御龙渡在与火箭队的对抗中受了不小的伤,一身狼狈地回去了。

联盟自然不想让民众知道,他们一直引以为傲的联盟冠军,竟然输给了火箭队。

这对联盟的声誉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。

而且,他们对火箭队内部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,几乎一无所知。

在这种信息极度匮乏的情况下,贸然行动显然不是明智之举。

然而,尽管联盟没有大动作。

但佩恩的实力等级却在联盟高层中悄然流传开来。

消息称,投奔火箭队的猎人A实力已经达到了冠军级,甚至在与渡天王的对战中打了个平手。

听到这个消息,亚伦真是哭笑不得,这简直是纯扯淡。

回想起当时的对战场景,明明是自己占据了绝对上风,半碾压着御龙渡。

自己甚至连仆刀将军都还没派上场呢。

但这种事情,又不能大张旗鼓地去澄清说明。

亚伦只能暗自惋惜,痛失了一次好好装逼的机会。

相比之下,火箭队这边可就炸开了锅。

除了普通成员和低等队长之外,其余稍高职位的人都收到了新的消息:

作为火箭队首领的坂木老大,竟然被他的儿子带着人打败了,火箭队就此易主。

但说实话,对于大部分火箭队成员而言,对此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。

毕竟这两个人本就是父子,在他们看来,权力的交接似乎是早晚的事情,倒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。

他们更好奇的是,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,居然能打败被称为最强男人的坂木老大。

其实,很多火箭队的成员当初加入火箭队,就是冲着坂木老大的大名来的。

他们有的在联盟中四处碰壁,混不下去;

有的出身低微,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却依然黯淡无光。

而火箭队来者不拒的特点,给了他们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。

在这里,他们至少能够稳定地拥有自己的精灵。

虽然火箭队的设施之类的比不上联盟完善,但好歹能给他们提供一个安身立命之所,一个追求梦想的平台。
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火箭队就像是一个收容被联盟遗弃人们的庞大机构。

虽然不完美,但却有着独特的凝聚力。

而且,火箭队本就与联盟处于对立状态,在资源的争夺上时常发生冲突,为了养活这么一大群人,偶尔的摩擦也算是无伤大雅。

当然对联盟而言,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毒瘤,一个不折不挠的邪恶组织。

喜欢精灵:从被猎人联盟追杀开始请大家收藏:(m.vipxiaoshuo.com)精灵:从被猎人联盟追杀开始VIP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