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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千金真团宠,少帅偏爱到极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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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5章 番外四:陈鹤德·认罪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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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陈鹤德,毋庸置疑。

我是法租界警署副署长,管辖整个法租界的治安,手里有三个执法大队,两个侦探长,以及数不清的警员。

我时常出入的场合,是人们想不到的奢靡,随手赏给戏子的金条,就是寻常人一辈子都攒不起的天文数字。

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,我过得非常惬意。

我本以为我这一辈子就这样,飞黄腾达地走过去。

可是在我在职期间,新海城出现了一批人,他们经常高调地宣讲,鼓动大字不识的白丁做他们的冲锋者。

为此,新海城经常发生暴动,甚至波及了法租界外籍人士的安危。

法国领事要求我镇压捉拿那些闹事的人。

我为了保住我的金饭碗,当然欢欣领命。

只是,我在学生游行的队伍里,意外发现了一个人。

那双眼睛很漂亮,漂亮到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。

她纤细灵活的身影,就好像是灵动的小鹿一般令人心生喜爱。

但是我并不是对她一见倾心,我喜欢上她,是因为她当众给了我一巴掌。

这回事要追溯到几个月之前,是关于我的一场复仇,与我犯下的罪没有任何关系,并且,有关于我的亲人,我不愿回想。

我只能说,我为了复仇,做出格了,是她给了我一巴掌,让我清醒。

她一下子,就把那个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陈鹤德,打回成在垃圾堆里捡饭吃的陈狗儿。

是的,甚至我的名字都是后来法租界警署署长朱执水帮我取的,他看上的,是我的狠厉和谦卑的皮,把我当做未来的女婿培养的。

只是很可惜,还没来得及对朱小姐动心,我的心便已经不属于我自己,跟着那一巴掌,飘到了她的身上。

她当真是我见过最热烈张扬的女儿,灿烂耀眼如同太阳,我实在想不到什么人能不为她动心。

说回我吧,那次游行我抓了很多人,包括她在内。

但是她怎么都劝不动,顽固得像是块石头,偏偏上面又下令要剿灭他们这些反动分子,我没办法,为了保全她,只好让人把她接走。

这是我第一次将她推向他。

但是没想到,她很快就二进宫了,同样是因为倔强,因为坚定她口中缥缈的信仰。

看着她像是被人洗脑一般的样子,我不得不好奇,她到底在为什么东西拼命。

于是我开始下功夫了解,甚至于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这个组织的身上。

然后,震惊天地!我发现,她所信仰的东西,实实在在能拯救这个濒临灭亡的国家。

或许这个乳臭未干的政权,能终结英法的租借,把那些洋人都赶走,我们也不再需要遵循两种法律,学习两种语言,仰人鼻息地活着。

我意识到,他们做的事情都是对的。

在几番争斗和交手之后,我似乎……认同了她。

后来,我结识了他们的领导者,我与他彻夜交谈,终于决定保护这个组织。

我加入了那个几度被我摧残的组织。

虽然我知道他们很脆弱,很理想化。

我在两年间,保护他们的撤离共计四十余次,暗度陈仓为他们提供帮助数不胜数。

基本上他们每次能从法租界艰难逃生,都是我和他们合作演的戏。

我承认,作为法租界的警署副署长,作为朱执水先生亲手教养的接班人,我很失职。

但是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华儿女,我很骄傲我做过的所有事情,甚至可惜我当时没有把事情做绝,留下让你们抓到我的把柄。

我在此申言,我绝不会吐露出一个人的名字。

诸君要我写认罪书,但鹤德不解,何罪之有?

我中华儿女为救国,何罪之有?

我心生仰慕一女子,何罪之有?

我炙热燃烧向阳生,何罪之有?

以上,就是我的供词。

1932年隆冬,陈鹤德写于新海城监狱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我是个极其自负的人,可能是因为我的出身,毕竟我看起来光鲜亮丽,但是谁也不知道,我是吃垃圾长大的。

没人比我更清楚黄浦江旁边的臭水沟有多臭,也没人比我更清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妹妹被摧残时有多心痛。

我本以为,我就是个披着人皮的野兽,我费尽心思讨好朱执水,就是为了能杀了梁绍尊为妹妹报仇。

我本以为,我报仇之后,我就会彻底变成野兽,变成一个斯文败类,为了自己名声往上爬,娶朱小姐,走向名利场中,成为一个似人非人的败类。

但是她一巴掌拍醒了我。

是的,我清醒了。

我该清醒,是她及时拍醒了我,还为我带来了信仰。

我为了这信仰,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。

我本就是贱命一条,不被这些人抓住,也会被寻仇的抓住。

所以死不死的,对我而言,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
可惜的是,我生来卑贱,永远都觉得自己配不上许灼华。

我一次次将她推向程牧昀。

这么多年,我一直隐瞒心迹,因为他们两人很幸福,虽然期间也经历了些苦难,但是结果是好的,他们一生一世一双人,很幸福。

我便没有理由和借口去破坏他们的幸福。

毕竟,我的初衷,也是让她幸福。

只可惜,作为朋友和同志,陪在她身边这么久,此时此刻,却戛然而止。

因为我正在前往刑场的路上。

很不幸,我因为包庇组织的成员被抓了,他们没能从我嘴里撬出来一个名字。

所以他们挑断了我的手脚。

哎~

我真惨~

等一下就要当众行绞刑,变成吊死鬼。

怎么偏偏是吊死鬼呢?最丑的死法也不为过吧。

直接给我一枪爆头多好啊。

不至于死得那么难看。

如果她来给我收尸的话,会不会被吓到?

所以,在死之前,我有两个愿望,一是希望能再看她一眼,二是希望她不要被我的尸体吓到。

好像有点矛盾,哈哈哈。

我的面罩被人粗暴地扯掉,刺眼的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。

其实我早就听到了人们的低语声,也猜到了他们沉默无言的状态。

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,都要死了,谁还在乎这些呢?

听着高台上的人趾高气昂地念着我的罪名,我努力睁开眼睛,企图在人群中寻找那一双美丽的眼睛。

我找到了!

可惜那双眼睛里含着泪,红彤彤的,我真舍不得看她哭啊。

我扬起满是血污的嘴角,冲着她笑了笑,顺便眨了眨眼睛,歪头看着她。

她抬起手,擦干净眼泪,她知道的,我不想看到她哭。

看了这一眼,我的第一个愿望就完成了。

我摇了摇头,意思是不让她再看下去,我现在这个满脸血污的样子就已经够难看了。

她果然别过头去,然后我看到了她身边的男人,那个我一直视为对手却奉为知己的男人抬起来手枪。

我的手脚断了,浑身是伤,肺部也漏了气,腰得绑着木棍才能直起来。

实在没什么拯救的价值了。

死在他手下,也算死得其所。

于是,我闭上了眼睛。

三枪,心脏、胸膛、锁骨。

没有打在我英俊的脸上,这也算是实现了愿望吧。

我陈鹤德这一生,在遇见他们之后,一直都被幸运眷顾着,所以我死而无憾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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