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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谢渊劾李嵩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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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渊劾李嵩疏(德佑三十三年七月十五)

臣风宪司御史谢渊,昧死上言:

阳曲卫之陷,非战之罪,实李嵩、王显朋比为奸,断边军生路所致。臣衔命勘案半月,足迹遍阳曲卫废墟、镇刑司库房,查得七事,铁证凿凿,谨列如左:

一、阳曲卫自德佑三十三年正月至六月,共发请援文书七道。据镇刑司签押簿载,正月廿三第一道由王显亲收,朱批 “边将畏敌,姑压”;三月初七第二道,李嵩亲批 “张辅素有狂傲名,不必理会”,墨迹犹新。臣提讯驿卒刘二狗,其左臂尚有王显亲随所留杖痕,泣供:“第六道文书送抵时,王千户掷于地,曰‘再敢替阳曲卫喊冤,打断你狗腿’。”

二、三月望日,阳曲卫请拨箭万支,镇刑司回文 “准发三千”,然军械库出库账记 “实发一千五百支,内断羽者八百”。臣查山东团练营军械账,三月廿日竟入库 “新箭六千五百支”,营官赵甲供称 “此乃李大人令王千户转赠,言‘备地方盗匪用’”,其箭簇刻痕与阳曲卫所请型号全同。

三、六月初六,王显调阳曲卫粮车二十辆,车夫周老栓供称 “每车装麦二百五十石,押车者皆镇刑司缇骑,言‘送大同卫赵大人处’”。大同卫指挥使赵谦(李嵩辛巳科门生)账册记 “六月初八收‘李府转赠’粮五千石”,与阳曲卫 “六月粮亏五千石” 分毫不差,且麻袋编号皆 “阳曲卫军字第 xx 号”。

四、城破前一日(七月初六),张辅亲书血书 “粮尽矢绝,援兵再不至,城必破”,命亲卫孙成突围。孙成被镇刑司逻卒捕获,血书遭李德全令 “焚于西市马厩”,幸有马夫偷藏残片,今呈御览 —— 纸上犹见 “陛下” 二字,血痕已呈紫黑。

五、李嵩在文华殿辩解时,称 “阳曲卫军备充足”。然臣从阳曲卫库房灰烬中搜得库吏日记,载 “德佑三十三年五月廿日,点验弓仅五十张可用,甲胄三百副,十之八九朽坏露棉”;又记 “王千户索新弓百张,言‘李大人需用’,小吏抗辩,被其亲随掌掴”,日记末页有指印血痕,显是急书。

六、朔州劫粮案后,李嵩曾于四月十二日召幕僚夜谈,臣安插之书吏张明供称,亲闻李嵩言 “岳峰在边二十载,边军只知有岳帅,不知有陛下。阳曲卫若破,可坐实其调度失当罪”,时有家奴李三在场,可对质。

七、王显后院焚账时,臣命玄夜卫赵九扑救,得残页三纸。其一记 “阳曲卫粮转大同卫,李大人嘱‘事毕赏银千两,分缇骑半之’”,笔迹经翰林院书吏比对,与李嵩三月间《边镇军备议》奏章同出一手;其二记 “透骨钉五十枚,转赠山东团练”,与阳曲卫请拨数目吻合。

夫李嵩身荷首辅之重,食君之禄二十载,不思护国安边,反与内官勾结,视边军为草芥。阳曲卫五千军民,或被矢穿胸,或被刀断颈,或饿毙城头,皆因该二人克扣粮械、压搁军情所致。今城破处血痕未干,骸骨犹温,若不严惩,何以慰忠魂、儆来者?

臣请:斩李嵩、王显于市,籍没家产悉发边镇充饷;李德全黜为净军,谪戍辽东极边;重订《边报流转律》,凡壅蔽军情者,无论官阶,夷三族。

臣自勘案以来,屡遭李党威胁,左臂刀痕犹在(四月廿日于镇刑司外遇刺,幸得玄夜卫所救),然臣死且不避 —— 愿以微躯换国法昭彰,勿使阳曲卫忠魂抱恨千古!

臣谢渊 顿首再拜

(附:镇刑司签押簿抄本、刘二狗供词、粮车车夫证词、库吏日记残页、账册残片共二十七件,皆钤风宪司印,封入金匮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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