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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世界:开局俘虏女骑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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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6章 狼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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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辉纪482年,是个平平无奇的年份,没有多少大事可记。

彼时,奥菲斯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国,日后那位无双皇帝还只是个稚嫩的公太子,而那位史上最强勇者此时年仅四岁。距离这对耀世双星初次相遇,还需要整整六年的时间。

就在这片平静之中,乌尔巴兰城南的一个商贾之家迎来了他们的第三个孩子。

比蒙的民间流传中,这头幼狼诞生于一个满月之夜。

传说那晚乌尔巴兰狂风大作,风声如狼群啸月,连夜空中的圆月都被遮蔽。有大量目击者声称,兽神凯撒显灵,将一股神血注入城南某户人家。

许多人相信,那是天命昭示,预示着新一代的兽王的诞生。

不过,当事人后来亲口辟谣,这些全是胡扯,他是大白天出生的。

没什么天生异象,更没什么兽神垂青,他的诞生很是普通,甚至名字也取颇为随意。

因为父母酷爱收藏美酒,干脆就从某个知名酒庄里选了一个名字给他——巴格斯(bacchus)。

公狼的一生,可以被清晰地划分为三个阶段。

在十六岁之前,他是家中的小少爷,衣来伸手饭来张口。他的家族经营奴隶买卖,正是一个肥得流油的行当,而彼时比蒙政局相对安稳,他的童年自然也过得极为顺遂。

日常不是跟着父母学习生意经,就是偷偷溜进斗技场找寻刺激。除了混出了一个“无畏者”的名号,无甚值得一提的大事。

直到他十六岁那年,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饥荒席卷比蒙,继而引发内战。

公狼家破人亡,流落街头。

濒死之际,他遇到了命中最大的贵人。自此,他来到奥菲斯,人生步入第二阶段。

那时,勇者刚刚斩杀魔王,奥菲斯的蒸汽单兵方兴未艾。

耀世双星强强联手,奥菲斯的国力迅猛膨胀,而公狼也在那一年进入托里斯军官学院,开始接受一整套高新教育。

毕业后,在贵人的引荐下,他顺理成章加入奥菲斯军队,成为骑士王麾下的一员,南征北战。

他见证帝都摩天高楼平地而起,目睹钢铁军团碾过平原,登上卡美洛高墙俯瞰雪原,也与无数战友一同见证帝国的日益强大。

这依旧是一段乏善可陈的经历。

彼时的公狼,不过是军中的一名普通军官,除了战斗时比别人更不要命,并无太多出彩之处。

若一切按部就班发展下去,那么他很可能会在多年后退役,于奥菲斯某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定居,娶个不算漂亮也说得过去的女人为妻,生一个或两个幼崽,平静地度过余生。

转折点,发生在510年。

彼时,闻名遐迩的骑士王已失踪四年;卡美洛要塞落成已有七年;摩恩的王后殿下诞下了她的公主,并迅速崛起,从国王手中夺走实权;而公狼的第一个孩子也顺利降生。

那是个和平如常的午后,公狼接到命令,率部前往一座开拓建设中的城镇,镇压暴动的劳工。

可当他抵达现场才愕然发现,那些所谓的暴徒,不过是一群衣不蔽体、骨瘦如柴的兽奴。

有缺胳膊少腿的虎族,有鬃毛斑驳的狮族,也有与他同宗同源的狼族。但让公狼印象最深的,是那个瘦弱到堪堪够到他下巴的猛犸象人……

公狼这才回想起来,那个几乎快要被他忘掉的祖国。

这些兽奴和他一样,都是那场大饥荒的幸存者。

区别在于,他幸运的得到了贵人相助,而他们则被命运践踏,部族在内战中失败,被整族贩卖到大陆各地。

他们的身体被工头抽得皮开肉绽,不分昼夜地干着繁重的苦力,薪酬被以各种理由扣得干干净净,只留下连勉强果腹都做不到的微薄银钱。

最终,他们忍无可忍奋起反抗,杀掉了工头。

建筑公司却在未作任何调查的情况下,将此事直接定性为暴乱,通报军方。于是,才有了公狼的出现。

看到他率兵而来,那群兽人愣住了。他们惊愕地看着公狼的脸,一边举起手中的锤子和镐子,僵硬地对准了他。

奥菲斯的外来劳工并非都像着他们这样狼狈。

若是在工作中收到不公正的对待,完全可以上告工会。矮人、半精灵都有自己的协会团体,甚至连摩恩人背后都有蔷薇王后给他们撑腰。

只有兽人,什么都没有。

分裂的国家,内战不断的八旗,自保无力的现任兽王……

整个比蒙联邦,没有任何人在乎这些兽奴的死活。说到底,他们就是被国家的高层亲手卖过来的。

那一天,是公狼第一次违抗军令。

他没有下令清剿这些同胞,只是将真相一五一十上报。

然而结果并没有太大的改变,建筑公司依旧决定遣返这批劳工。

公狼心知肚明,那意味着什么。

他们回去的不是故乡,而是坟场。

祖国本是人民的庇护港,但对于他们而言,却是绝地。

公狼至今还记得,临别时那名狼族劳工望向他的眼神——求助、向往、羡慕、嫉妒、绝望、麻木……百种情绪交织其中,宛若一只枯坐井中,仰望天光的蛤蟆。

也就在那一刻,一团火在公狼的心中点燃了。

自那以后,每夜梦回,他总能梦到这群劳工。胸中的火焰没有熄灭,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愈烧愈烈!

终于在光辉纪516年,这团火彻底燎原。

彼时,摩奥战争正酣。

“不沉”与“雷光”这对王国双璧接连在战场上演奇迹,让战无不胜的奥菲斯集团军首次栽了跟头。两国最终于洛斯林德开启树海和谈,交换利益,达成和平。

而这场制定新规则的和平峰会上,唯独没有兽人的影子。

因为那一年,兽王死了。死于刺杀,刺客是谁至今不明。

也正是那一年,时年三十五岁的公狼申请退役,阔别十八年重返故土。

他拉拢资本,谈判兽神,正式踏上了人生的第三阶段——成王之路!

“无畏者”的称号逐渐淡出视野,取而代之的,是一个响彻奇兰、不亚于“不沉”、“蔷薇”、“皇帝”的新名号——狼王!

此后他的故事人尽皆知,便无需过多赘述。

收拢八旗、抵御外资、对抗神权……

为了稳固政权,也为让比蒙在内外交困之际博得一线生机,公狼悍然发动战争,攻破西蒙,血洗西境,一战斩落不沉将军,身成超凡!

自此,公狼的声望如日中天,八旗彻底归心。

曾经百般干政的神血圣殿蓦然噤声,外来资本再不见昔日的嚣张跋扈。

虽然这一切是建立在数十万摩恩人的尸骨之上,但公狼并不后悔。

即便重来一次,他仍会走同一条路——用摩恩的血,换比蒙的活!

弱肉强食,是亘古不变的法则。

奥菲斯亦如此。他们的繁荣,是建立在矮人、地精、兽人,数不清的亚人血泪之上。

在公狼看来,没什么可耻的。

让他国人流血,总比让自己人流血好。

这些话,他不会有任何避讳。

公狼比那些嘴上高喊为了人民的口号,却趴在自家子民身上敲骨吸髓的狗屁贵族高尚的多得多得多!

……昏沉的意识缓缓归体,腐臭的空气麻痹了鼻腔,溃烂的四肢在废土上蠕动前行,缓慢伸出,抓向眼前那道身影……

纵是粉身碎骨,纵是遗臭万年,纵是尸山血海,公狼也要用他的残躯为他的人民开出一条生路。

因为——

巴格斯是比蒙的兽王!

枯烂的狼爪猛然收拢,死死攥住了一袭黑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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