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东上相”三个字明显刺激到了丰寻,盘膝坐在木板床上的丰寻挣扎着下了床。
因着酒劲,因着药力,单是这样的动作,他也做得十分艰难,差点摔了下去。
吴改又往后退了一步,冷声命令,“有什么话就在那里说!”
丰寻不知道是没听见,还是没放在心上,歪歪倒倒地还想往吴改的身边走。
吴改再次后退两步,“你再往前一步,本宫立刻离开!”
丰寻痴痴一笑,脚步却是停了下来。
“对对对,你恨我,你还厌恶我!你不知道我也是有苦衷的!
阿意!那也是我的孩子!是我们的孩子!你以为我舍得?
我比你更舍不得,我盼望了好久的,我盼望了好久的我们的孩子!我们两个人的孩子!
阿意!我也没办法!我没办法!
皇上说如果我不打掉你的孩子,他就灭了丰氏三族!你和孩子也在我丰氏三族之内!”
安北说着忽地疯狂地拿头砸着床板,这些话,他在心里憋了五年,时时刻刻都在腐蚀着他的心。
他却不敢对任何人说,包括他的发妻。
皇上?
皇上要自己亲点的驸马弄死自己嫡亲女儿的孩子?
不是说皇上最疼爱的就是安乐公主了吗?
吴改目瞪口呆,他奉唐知味的令来套丰寻的话。
来之前,他就知道,那肯定是个惊天大秘密,没想到竟是这样的惊天大秘密!
“阿意!我没有办法!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掉我们的孩子!
可他是皇帝!我不动手,肯定会有其他人代他动手!
我不动手,他绝对不会放过我!
他还会认定了我把真相告诉了你,说不定连你都不会放过!
阿意,阿意,我只能劝自己,只是个还没成形的孩子,比不上你,比不上我们百年相守!
阿意,我不知道那个药竟然叫你一辈子都不能再有孩子!
你质问我,我不敢告诉你真相,我怕给你引来杀身之祸,只能说我心慕林县主,不愿意和你有孩子!
阿意,阿意,我没办法,我那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,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又在说什么!
阿意,阿意,你教教我,你教教我要怎么办,要怎么办啊!”
丰寻双眼通红,眼前一片模糊,挣扎着往吴改的方向爬。
吴改被他一席话惊得半晌没回过神来,被他抓住了脚腕才反应了过来。
他只觉抓住自己的手滚烫得仿佛自地狱烈火而来,吓得猛地一脚踢出,将丰寻踢得连滚几圈才停了下来。
丰寻被他踹得痛呼一声,突然痛哭流涕,一边挣扎着翻了过来,又往吴改的方向爬。
“阿意,阿意,我知道你恨我!我知道我错了,我错了!
阿意,阿意,你母后和皇兄都死了,你的父皇要害你,我是你最亲的人了!
不管有多少苦衷,我都不该亲手伤害你!
我是你最后的亲人了,就算死,也不该亲手伤害你的!”
丰寻呜咽着、悲鸣着,双眼流出血泪来,“阿意,我知道的,可是我怕,我怕!
我猜到了的,我猜到了皇上既然不让我们第一个孩子出世,就绝不会允许我们第二个、第三个孩子出世!
那个药,下在饮食里都没用,只能由我在你意乱情迷时,一次次地塞入你身体里!
皇上就算不说,我也猜到了那是什么样的虎狼之药!
可是,我怕,我怕死,怕皇上会杀了丰家所有人,我以为没有孩子也没关系的!
早在皇上将药交给我,没出宫门的时候,我就该自绝的!
阿意,我该死!我早就该死了的!我死了,那样的药就怎么也伤不到你!”
狂乱的情绪和渗透全身的药力让丰寻的意识越发混乱,他甚至忘记了爬,全身匍匐在地,一点一点地往有光亮的地方挪动。
“阿意,我错了,我说过的,不管发生了什么事,我都会爱你、护你,绝对不会伤害你,我没有做到!
我没有做到!
我害得你不能再有孩子,还伤了根本,让你终生受热毒之苦,无法永年!
我还用仙客来控制、杀害你最好的朋友,伤你的心!
阿意,阿意,我知道错了,我这就去去死!
我挖出我的心给你看,我没有撒谎,我爱你,我最爱你,我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看!”
丰寻徒劳地睁大眼睛,眼前却一片模糊。
萧知意因受惊而睁大的丹凤眼却格外清晰而明亮,比漂浮在她身边的烛火还要明亮。
那是他的公主,是他的妻子,是他此生的挚爱,然而却也是他给她带去了最大的伤害!
丰寻惨然一笑,颤抖摸出袖中的匕首,猛地往下刺去!
他知道,忏悔也好,赔罪也好,伤害已经造成了,根本无法挽回。
大难来时,他甚至没有尝试其他方法,就懦弱地选择了逃避,选择了伤害她。
那药每三天一次,总共要用十次,一个月的时间,在他们的孩子满了三个月后,整整一个月的时间!
他一次又一次地伤害她,明知道迎接她的会是深渊,却在伸手推她跌入后,一次又一次地把她往更深处踩!
她不可能原谅他!
而他,无论做什么也弥补不了自己犯下的错,就只能把他的心赔给她!
匕首高高扬起,折射出昏黄的光芒,吴改下意识要拦,却被人紧紧攥住手腕。
他下意识转过头,入目是唐知味阴沉如水的俊面。
同时,匕首入肉的钝响声响起。
吴改不敢去看,呐呐问道,“师父,不是说皇上最是宠爱安乐公主——”
“回去再说”。
吴改噢了一声,乖乖随着唐知味往外走。
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,他总觉得刚刚师父的声音带了点哭腔。
这样想着,他忍不住上下打量起走在他前面的唐知味。
他的师父脚步一如往日,不疾不徐,脊背挺直。
光是一个背影就能让人联想起类似于“风华绝代、芝兰玉树”等美好的词汇,看不出任何心烦意乱、甚至当着他的面哭的迹象。
可是,刚刚师父的声音真的有点不对劲啊。
吴改暗暗嘀咕,难道是这大晚上的来往奔波冻着了,今天还真的挺冷的……
……
……
丰寻这个变态终于要伏法了,宋正则十分积极地申请亲自去送毒酒,还特别邀请霍幼安和唐知味和他一起去“观礼”。
唐知味婉拒,霍幼安却来了,只等他们踏入关押丰寻的监牢,却发现有人已经到了。
东上相红衣白发,美玉般的右手把玩着一柄乌黑的匕首,宛如艳鬼。
府衙监牢破败肮脏的地板上,丰寻侧身躺着,双眼圆睁,胸口处破了个大洞,血肉淋漓。
他的左手握着一柄血淋淋的匕首,右手紧紧攥着一团已经发黑的血肉。
宋正则,“……”
宋正则只觉胃里翻腾,忙撇过头去,压了半天才勉强没当场吐出来,愤怒大吼,“东上相,你好大的胆子!”
东上相嗤笑,霍幼安开口,“东上掌柜的匕首上没有血,丰世子是自杀”。
宋正则愕然,“自杀?硬生生把自己的心挖出来攥手里自杀?”
这是有多恨自己?
比东上相还恨一点的那种恨?
东上相扬了扬手中的匕首,“霍指挥使还要跟我抢挖他的眼睛?”
霍幼安默了默,朝东上相一拱手,这是不肯了。
“妇人之仁”。
东上相嗤笑,猛地扬起手,又刺下,匕首在空中划出响亮的风声,却在最后猛地顿住,当啷落地。
“脏了我的手!”
白发妖魅的东上掌柜冷嗤,拂袖而去。
宋正则,“……”
刚刚是谁骂谁妇人之仁来着?
宋世子是个好孩子,见丰寻落了这么个下场,再多的厌恶也没了。
吩咐仵作将丰寻的尸身收拾妥当,亲自将丰寻送归丰侯府。
又特意对丰侯说,丰寻的心脏是他自己生前所挖,与他人无尤。
他不知道丰侯信了没有,只丰侯府上下都没有多余半字,十分低调地安葬了丰寻。
……
……
丰寻落葬当天,安乐公主府设宴,宴请霍幼安和唐知味。
席间,东上相请霍幼安舞剑一曲助兴。
霍幼安十分干脆起身,行礼,“正好霍某也有一事,请公主帮忙”。
萧知意失笑,“这还是本宫第一次见到和本宫讨价还价的人”。
霍幼安认真纠正,“礼尚往来”。
萧知意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笑,“霍指挥使但说无妨”。
于是,霍幼安就说了——他想要公主府的厨子,做蜜饯的厨子。
公主府设宴,自然珍馐美味无数,在上菜前还摆上了精致的攒盒,攒盒里是各种各样的点心蜜饯。
霍幼安将每样蜜饯都尝了尝,顿时被惊艳到了——
公主府里的蜜饯是他吃过最好吃的!
比京城各色点心铺子里卖的好吃,比清风茶馆的好吃,比醉八仙的好吃,甚至比东宫的都好吃!
前前最喜欢吃蜜饯了,他要是把厨子带回去送给她,她肯定高兴!
萧知意没想到他会张口要她的厨子,掩口笑道,“本宫也最是喜欢那个厨子做的蜜饯。
没想到霍指挥使竟与本宫口味一致,真是缘分”。
萧知意摇着团扇,妙目流转,娇媚动人。
霍幼安警惕看向她,“是公主想看霍某出剑的”。
所以,不要以为你说一句那是你最喜欢的厨子,我就会换一个要。
萧知意,“……”
我是想看你舞剑,但没想到你那么贵,一张口就要要我最爱的厨子。
东上相笑盈盈接口,“公主向来爱吃蜜饯,这个厨子是府上做得最好的,霍指挥使想要就得拿出本事来”。
霍幼安神色微松,“好,单管叫你们府上武功最好的来,霍某若是赢了,便将人带走”。
“霍指挥使输了呢?”
“输了我便认输”。
霍幼安一脸坦荡,“但就算霍某输了,也是出剑了,不需要输给公主一个厨子”。
东上相,“……”
东上相做了这么多年生意,遇到的人形形色色,什么样的都有,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无赖得光明正大,还格外坦荡的。
东上相扯了扯嘴角,决定不跟他兜圈子了,“霍指挥使会错意了,公主府不缺厨子。
如果霍指挥使输了,便将自己输给我们公主,在公主府住上一年半载即可”。
霍幼安不高兴了,“东上掌柜觉得霍某只值一个厨子?”
东上相正要叫他知道知道什么叫官大一级压死人,皇权更会压死人,就听霍幼安坦坦荡开口,“那公主需得押上公主府所有的厨子”。
他们家的厨子只擅长做大肉包子,前前进门后肯定吃不习惯,他也不能总让前前吃蜜饯。
刚才他已经把案桌上的饭菜吃得差不多了,公主府其他厨子的水平也很不错。
一并要回去,就不用担心前前嫁给他后,像在娘家一样,因为厨子做饭不好吃,吃不下饭了!
霍幼安想到这里,心头微跳,迫不及待问道,“公主府上总共有多少个厨子?”
东上相,“……”
所以,你霍指挥使只值公主府那一百零八个厨子?
萧知意笑得花枝乱颤,“也不多,大约百来个吧”。
霍幼安,“……”
公主府的厨子加起来,竟然能抵得过军营的一个百夫长和他所有的兵!
“那公主得再加五万两银子,我没钱,养不起那么多厨子”。
退掉一些是不可能退的,公主能用那么多厨子,他家前前自然也能用!
萧知意,“……”
所以,她不但要赔厨子,还要赔养厨子的钱?
东上相气得笑了,“霍指挥使就这么肯定自己能赢?”
霍幼安完全不明白他为什么生气,无辜开口,“输了也无所谓,公主府离兵马司不远,来回跑不麻烦”。
又问,“公主府管不管饭?我能不能带朋友一起来吃?”
如果实在赢不到公主府的厨子,带前前来吃也行。
东上相,“……”
他这是吃定他公主府了?
还是,这就是个蠢货?
东上相很想让他立即滚,奈何萧知意还没见过这么纯粹又漂亮的蠢货,兴致勃勃吩咐,“叫武功最好的来”。
公主府武功最好的人很快来了,是一个四十出头的精干汉子,高而瘦,背着一把金丝大环刀。
唐知味看着就一阵牙疼,悄声对霍幼安道,“你悠着点,别逼得他扔出那把大刀。
要是不小心砸到我身上,你就要失去一个能带你挣银子养厨子的至交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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